[《情史》札记之三]金谷园里的堕楼事件
文/茱萸
当绿珠以“侍儿之有贞节者”的面目出现在后人眼前时,作为一具曾经存在的真实生命,她不仅仅死于西晋那宗轰动一时的跳楼事件中,而且再次香消玉陨于经由后人粉饰过的叙述里。她的容貌和当时的风致早已沉淀成了这个传奇的底色,已无关故事的主题。和众多在历史天空里流星般划过的美丽女子一样,她同样难以避免成为中国节烈文化的典型祭品的结局。而在诸多古代文人的眼中,这份祭品除去可以带给他们无处不在的神圣感和道德优越感之外,似乎还多了那么一点点可以令书生们浮想联翩的元素。在我们浮想联翩之前,先回顾一下这个故事:
“……崇即谷制园馆绿珠。绿珠能吹笛,又善舞《
(见《情史略类·情贞类 绿珠》)
当年的绿珠堕楼事件放在今天,肯定是最值得被八卦和风传的题材。“高级干部”兼大富豪石崇、小家碧玉绿珠、金谷园别墅、不乏浪漫的歌舞和题赠……这些关键词,足以令当今的大报小报记者们趋之若骛了。光石崇的倾国之富,也能上福布斯富人排行榜,更何况还有这么一段传奇?连写手们也尽可依此发挥出无数的篇章来。而在当时,除了故事的结局满足了道学家和文人们对其进行道德诠释和赋予符合他们那一套价值的欲望之外,它本身所蕴涵的最纯粹的情感却被最大限度地忽略。在文人道德和教化的框架里,绿珠的跳楼被赋予了“殉主”的意义。这样的“殉主”事件足以拿来训诫那些他们眼中的某些须眉男子。
冯梦龙不无感叹地说:
“绿珠之殁已数百年矣,诗人尚咏之不已,其故何哉?盖一姬侍,不知书而能感主恩,愤不顾身,其忠烈凛凛,诚足使后人仰慕歌咏也。至有享厚禄,盗高位,忘仁义之行,怀反复之情,朝三暮四,唯利是图,节操反不若一妇人,岂不愧哉!”
这是他们最喜欢干的事:拿节烈之妇来反衬某些“朝三暮四,惟利是图”的男子令人不齿的“德行”。也正是因为这种逻辑,明末清初的秦淮八艳才会享有如此赫赫的声名。但不同的是,与她们极具民族气节和须眉气概、深明“大义”的特点相比,绿珠的节烈仅仅针对他的主子石崇。于是关键的问题在于,绿珠的堕楼、她的“效死”,是否仅仅出于“感主恩”?尽管我知道去揣测一个人的意图是很可笑的,但在那种情况下,我宁愿认为,除了报答石崇的“知遇”,或许还有对将导致的“一损俱损”之结局的恐惧。这种恐惧的来源则是对石崇的势败必然性的了解和对未来的渺不可知:谁知道今后的主人“贼类”孙秀就能似石宠那般待她?从来美人如名将,不许人间见白头。这种恐惧促使她在那一瞬间焕发了求死的勇气,“效死
唐代诗人杜牧据此,写了首《金谷园》以发思古之幽情:“繁华事散香尘,流水无情草自春。日暮东风怨啼鸟,落花犹似坠楼人。”
从祭堂走下的绿珠应该有真实的面貌,她有她的怯懦和勇敢,当然也可以以死殉情。值得一提的是,在绿珠堕楼后,伤心的石崇被求佳人而不得的、恼羞成怒的孙秀下令“弃东市”。石崇的死只是官僚内部斗争的结果,原就没有什么可惋惜的,但在这些被行刑的人中还有一位昔日依附过石崇而受牵连的、名叫潘岳表字安仁的人,就是美男子潘安。唐代女诗人薛涛有诗云:“安仁纵有诗将赋,一半音辞杂悼亡”。可是这次,谁为潘安赋悼亡辞呢?
在旷世巨著《红楼梦》里,作者曹雪芹假借书中人物黛玉之口咏出了《五美吟》。其中有一首是专门写绿珠的。他透过历代升腾起的节烈烟雾,饱含着对宿命感美学的深深沉浸,于美人凄绝感人的传说巨大背景中说出了那轰动的爱情事件背后莫可名状的虚空与悲凉:
瓦砾明珠一例抛,何曾石尉重娇娆。都缘顽福前生造,更有同归慰寂寥。
……这些明艳的意象,又何曾远去?
2006年12月 同济园


